(《決定》中“廢止勞動教養制度”被正式提出,引起法律界極大關註。圖/IC)
  紅網長沙11月16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譚旭燕 吳可)今年1月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之後,全國各地陸續停止適用勞教。關於廢止勞教制度的討論,也一度成為熱點。
  《決定》中“廢止勞動教養制度”被正式提出,這一重要舉措引起法律界極大關註。專家表示,這是對中國保障基本人權一個非常重大的進步,“改變了60年來有一塊是由行政權來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況”。
   [背景]
  勞教制度存廢討論持續多年
  
  上世紀50年代引入中國的勞教制度源於蘇聯,使得公安機關主導下的勞教管理委員會可以不經法庭審訊定罪,即將勞教對象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處罰。
  一方面是法律依據不足且違反憲法和上位法,另一方面是有違罪罰相當和程序正當等法治原則,且在實踐中被廣泛、嚴重濫用,勞教措施侵犯人權的問題已經是眾矢之的,關於其存廢或改革的討論持續經年。
  今年1月份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即宣佈,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之前,嚴格控制使用勞教手段;對纏訪、鬧訪等三類對象,不採取勞教措施。
  此次會議被認為是各地勞教所“集中轉型”的契機。
  根據公開信息,湖南省是最早進行勞教所轉型的省份之一。5月28日,常德市勞教所舉行了“二次掛牌”儀式,公開報道稱,從2012年下半年開始,常德市勞教所就改變了過去收押勞教人員和強戒對象兼管的工作任務,將工作職能重點向收治強制隔離戒毒對象轉變。今年8月,湘潭市編委正式批覆在湘潭市勞教所加掛九華強制戒毒所的牌子。
  [問題]
  廢止勞教後,需要健全輕罪的追究方式
  
  本報長沙訊《決定》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引起法律界極大關註。
  律師陳平凡表示:“勞教制度在出台初期,對於緩解社會矛盾有一定的作用,確實為政府解決了一些問題。但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已經遠遠不符合建設法制社會的需要。廢除勞教制度也表明瞭政府建設法制政府的決心。”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認為,此舉是對民意的一種回應,因為勞動教養制度在實施中的確存在缺乏法律依據、侵犯法治權威等問題。“限制人身自由的制度應該有起碼的法律依據,勞教制度長期以來靠國務院制定、全國人大批准的一個規定作為依據,顯然不妥。”律師陳有西表示,“這是對中國保障基本人權一個非常重大的進步,改變了60年來有一塊是由行政權來限制人身自由的狀況。”
  根據專家學者的解讀,該舉措主要體現三層要義。
  其一,維護法律權威,為推進法治中國提供保障。
  其二,避免侵犯公民權利的事件發生,尤其是對上訪人員權利的一個保護。
  其三,有利於履行國際義務,提升國家形象。
  廢止勞動教養制度之後,相關制度如何銜接,也成為議論焦點。
  陳有西律師表示,“取消勞教之後也會帶來社會管理上的一系列問題,需要健全輕罪的追究方式,健全社區矯正制度。”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熊秋紅認為,廢止勞動教養之後,應該將原來屬於勞教的範圍納入到治安處罰法範圍,或者通過出台司法解釋來劃入刑法範圍,所以說,下一步相關的法律應該加以完善。
  馬懷德認為接下來教育矯治立法將是改革的關鍵,廢除勞教之後就應該加緊制定《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
  [實踐]
  長沙今年大力推行社區矯正
  
  本報長沙訊今年以來,長沙市司法局針對“司法公正長沙行”社區矯正主題,部署了實施方案。全市檢察機關也加強了社區矯正監管的力度。檢方介紹,就目前而言,長沙縣、天心區、芙蓉區各有100名以上的罪犯接受社區矯正。這其中大部分是非暴力犯罪。
  為了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長沙縣司法局引進高科技管理矯正對象,以防止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和重新違法犯罪。其中包括手機定位監管、指紋和麵部圖像識別系統等。
  天心區社區矯正中心推行社區公益勞動的網絡化管理。矯正中心聯絡區園林局、城管局、體育局等,將區範圍內的公園、沿江風光帶、公共體育館,作為集中公益勞動基地,每月組織兩次集中公益勞動。
  湖南一些市州檢察院也有針對社區矯正人員的工作創新。2013年2月,衡陽全省首次審理社區矯正人員減刑案件。據檢方介紹,李某是社區矯正人員,本因犯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罪和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但2011年12月,他患上了胃癌。因此,湖南省監獄管理局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保外就醫),依法實行社區矯正。李某在社區矯正期間,向長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提供犯罪嫌疑人蔡某的販毒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案,長沙市公安局依法認定了李某有重大立功表現。
  今年5月10日,株洲石峰區檢察院聯合石峰區司法局、區農工局、清水塘街道辦事處,在石峰區白馬村植樹造林基地成立湖南首個社區矯正勞動基地。五十餘名社區矯正人員在此處植樹造林。
  1957年8月
  1957年8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78次會議批准頒佈《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中國勞動教養制度由此正式確立。
  2012年10月
  2012年10月9日,中國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薑偉透露,國家立法機關正在研究勞教制度具體的改革方案。
  2013年1月
  2013年1月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之後,全國各地陸續停止適用勞教。
  2013年10月
  2013年10月23日,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一個會議上提出,“各級法院要積極配合勞教制度改革,探索完善輕微刑事案件快審快結機制,大力推進社區矯正工作。”  (原標題:廢止勞教制度後教育矯治立法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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