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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海網(微博)9月22日訊 據聯合報報道,嘉義縣中埔鄉37歲凃姓男子不滿小10歲的蔡姓女友提出分手,凃涉嫌性侵被蔡女提出告訴,前天到蔡女住處希望她能撤銷告訴,卻遭拒絕,憤而開車衝撞蔡女及她母親,並強拉她頭髮上車亂晃,到昨天凌晨自行投案,蔡女才結束為時16小時的恐怖夢魘。
  蔡女告訴警方,交往時,凃男便多次打她,分手後,本月17日更開車載她到埔里涉嫌性侵,她憤而向埔里警分局報案,但凃未到案。
  警方調查,凃前天到蔡女家中,希望能一同前往埔里警分局撤銷告訴,遭到拒絕,憤而開車撞母女兩人,並扯著蔡女頭髮,邊開車邊拖行數十公尺,再拉進車內,一路開到中埔,蔡女趁著凃外出借錢時,跑下車向工人求救,凃則宣稱他們是男女朋友,朝她腹部出拳,又被帶回車上。
  蔡女母親向警方報案,凃開車亂晃約16小時後,昨天凌晨2時回到中埔住處,主動投案,警方馬上趕到,救出蔡女,並帶回凃男偵訊。蔡女表示,被撞多處擦挫傷,且凃強押期間都不給食物吃。
  凃男供認因請求蔡女撤銷告訴遭拒絕才撞人,開車拉頭髮拖行10多米,之後改拉手臂才到車內,但他否認打蔡女腹部,是在拉扯時,她不慎摔倒,手肘不小心壓到,還說他買麵包給蔡女,是她拒吃。
  蔡女擔憂再受到危險,聲請保護令,警方偵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凃移送法辦,至於涉及強制性交罪嫌,則由南投地檢署偵辦。責任編輯:薛洋  (原標題:被前女友告性侵撞她還扯發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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